核算单价调整单

用途
   针对有特价的商品按《销货单》设置“核算单价”,同时计算“原核算成本”与“新核算价”之间的差异所带来的“核算损益”,并且需将“核算损益”归入相应的责任部门、责任人的当期利润当中。

属性说明:
单据号码:指核算单价调整单的号码,由系统按编码规则自动产生,用户不能修改。
销货单号:指需要调整核算单价的“销货单”的单据号码。
制单日期:默认为服务器系统当前日期,用户不能修改。
制单人:默认为当前操作员,用户不能修改。
备注:由用户直接录入内容。(可为空)
单据号码:根据 A 表“单据号码”获得。
商品:指需调整核算单价的商品名称,由系统自动带入。
销货数量:指需调整核算单价的商品的“销货数量”,由系统自动带入,用户不能修改。
销货单价:指需调整核算单价的商品的“销货单价”,由系统自动带入,用户不能修改。
含税金额:指需调整核算单价的商品的“含税金额”,由系统自动带入,用户不能修改。
税率:指需调整核算单价的商品的“税率”,由系统自动带入,用户不能修改。
含税核算单价:指当前商品调整后的“含税核算单价”,用户手工录入。
毛利:由系统自动计算得出,等于“含税金额 -(销货数量×含税核算单价)”,用户不能修改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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